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關于2019年蘭州新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來源: 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時間: 2020/04/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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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蘭州新區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發〔2015〕36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以服務新區高質量快速發展為目標,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蘭州新區各項動能快速釋放,綜合效應加速顯現,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8.5%,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0%,獲評“中國(區域)最具投資營商價值新區”、2019年度國家唯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現了管理效率最高、運營成本最低、服務質量最優的目標。現將蘭州新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關決策部署
(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要指示精神。新區黨工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并召開第一次會議,認真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有關會議精神,研究制定新區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制定印發了《2019年蘭州新區依法治區工作要點》《2019年蘭州新區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為順利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積極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同步籌劃、一體推進,指導新區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先后多次召開法治建設專題會議,研究新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行政訴訟等事項。
(三)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序。嚴格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大事項均由黨工委會議、管委會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確保了各項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均向省市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請示報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以及個別征求意見的方式進行,普遍性事項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征求社會的意見建議。政府項目采購和公共服務購買事項全部按照財政部門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進行,避免決策失誤或者決策腐敗現象發生。
(四)加大行政決策內部合法性審查。為各部門統一聘請法律服務機構,提供法律咨詢和審查意見,及時發現行政決策和各類合同法律風險點,消除風險源,確保行政決策依法依規。
二、強化制度保障,完善制度體系
(一)加強重點領域制度規范立改廢工作。結合新區法治政府建設實際,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始終將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央、省、市有關精神,堅持先行先試,制定具體規范,確保各項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有序推進,依法行政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進一步修改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全面推行全員聘用制、全員績效考核、全員績效工資,充分調動了各級干部干事創業熱情。進一步修訂完善財政管理、市場監管、土地管理、征地補償重點領域的制度規定。根據法律法規原則規定和新區改革發展實際需要,由各部門調研、起草新區急需的規范性文件,確保各項工作開展有據可依。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核。根據《蘭州新區管委會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發布的備案審核,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新區法制機構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和管委會行政合同協議進行合法性審查,提出修改意見,保證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規性。
(三)積極推進《蘭州新區條例》立法工作。在總結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新區組織起草了《蘭州新區條例(草案)》,省人大法工委將《蘭州新區條例》列為2019年立法調研項目。經論證修改,新區向省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將《蘭州新區條例(草案)》列入甘肅省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的報告。
三、堅持依法行政,切實提高治理能力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堅持新區領導班子帶頭定期學法制度。堅持管委會會議學法制度,每月管委會會議專門安排學法內容,集中開展法律知識學習,2019年,管委會會議學法11次,有效提升了管委會領導班子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推動工作、解決問題、促進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開展專題法治培訓。邀請蘭州大學、省委黨校等相關領域知名教授及律師臨場授課,為新區干部講授憲法、依法行政、行政征收、違建拆除等方面內容,有效提升了依憲行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各部門也相應開展了各自領域法制培訓工作,有效提升了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三是開展全員學法用法。新區各單位、各部門將法律法規、黨紀黨規學習作為一項日常工作,貫穿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新區全體執法人員積極參加行政執法人員網上培訓,新區各單位工作人員積極參加2019年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網上培訓,干部法治思維得到進一步強化,法治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部署要求。通過“互聯網+政務”和大數據平臺,蘭州新區推行“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和群眾辦事的次數,項目審批時長大幅縮短。依托大數據產業集聚優勢和智慧城市建設,全面推行“承諾制、零收費、信息化、代辦制”,實行“區域評估、多評合一、多圖合一、多驗合一”簡易審批,率先開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企業云檔案等一體化政務服務,政務服務網上可申辦事項由121項增加到761項,網上可辦率達100%,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1個工作日,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壓縮到26個工作日,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和開辦時間分別是國務院目標的1/4、1/8,營商環境改善成效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認可,企業和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有力促進了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一是大力推動簡政放權。推行項目審批承諾制,推行“一窗受理、集中審批”服務模式,實行統一受理、部門聯合協商、集中審核、統一發證。設立市政基礎設施統一受理窗口,實施一站辦結;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不斷完善蘭州新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由“群眾跑腿”向“信息跑路”轉變;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辦事事項,分兩批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項307項。二是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制定《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的通知》,對企業和群眾提供的證明事項和蓋章環節逐項進行清理規范,進一步降低群眾和企業辦事成本。三是加快推進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制定《蘭州新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試點方案(試行)》,對中央和省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進行梳理,推行“零收費”試點工作,綜合收費負擔在全省最低,進一步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四是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成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新區清欠工作會議,組織新區相關部門對本單位欠款情況進行梳理,積極推進清償進度。五是加強政務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制定《蘭州新區2019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蘭州新區重點失信領域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蘭州新區2019年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等文件,細化和落實獎懲措施,提高信用制度公開度,進一步織密新區信用體系大網。六是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樹立服務意識。開設領導信箱、網上咨詢、網上投訴、“好差評”等欄目,不斷拓展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溝通渠道,及時聽取企業的需求和呼聲,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助力新區經濟高質量跨越發展。
(三)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公信力。一是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印發《蘭州新區關于做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通知》,嚴格推進“三項制度”任務分解表,確保執法過程有章可循。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制定《蘭州新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網絡平臺實施方案》,交通運政、市場監管、衛計醫療等行業監管全部實行公開公示制度,及時向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各執法部門全部配備執法記錄儀,對執法實行全程記錄,確保執法全程有據可查。新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確定專職法制人員進行法制審核,生態環境局和應急管理局創新審核機制,設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委員會,切實解決執法不嚴的問題,有效提升了執法水平。二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亮證執法,組織新增執法人員執法資格考試,積極與省市司法部門就換證執法進行對接,及時清理不符合執法資格的人員,確保執法行為合法有效。三是嚴格落實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堅持處罰法定原則,嚴格區分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除當場處罰外,被處罰人全部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罰沒款項全部劃入財政管理或上交,嚴禁自收自支,嚴禁私設小金庫管理罰沒款,罰款管理嚴格規范。四是嚴格執行行政裁量基準制度。新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等執法部門,嚴格按照本部門執法細則和裁量標準,本著對行政處罰相對人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辦理每一件案件,確保行政處罰結果經得起法律和群眾的檢驗。五是加強執法活動案例指導。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學習行政審判案例和執法典型經驗做法,不斷提升新區各部門執法規范化水平。建立新區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制度,進一步增強新區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
(四)強化監督制約,保證行政權力依法運行。一是自覺主動接受各方監督。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及其各部門自覺接受省市黨委、人大、政府、監察(紀委)機關的監督指導,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各界群眾、新聞媒體的監督,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二是完善政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深化管委會及其各部門內部治理機構改革,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監督考核,加強對內部財務工作和領導離任的經濟審計監督。建立和規范內部工作流程,嚴格依照規范流程開展工作、處理事務。三是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督管理。加強新區公職人員誠信建設,對新區縣級以下公職人員建立誠信檔案,同時對公職人員基礎信息、職責信息、社會公德方面的信息進行采集,納入誠信檔案統一管理。
(五)積極推行政務公開,著力打造陽光政府。加強組織領導,調整了蘭州新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加強新區門戶網站管理,科學合理設置版塊,有力有效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開辟政務新媒體宣傳陣地,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微平臺建設、發布審核、引導回應等工作,建立新區門戶網站和政務新媒體信息發布聯動機制,逐步實現了政務公開發布渠道多元化。進一步壓實各級各部門政務公開和政策解讀主體責任,持續加大政策解讀力度,2019年發布轉載解讀政策信息400余條,真正做到了“應解讀、盡解讀”。進一步完善部門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對重要輿情和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積極主動回應。2019年,接轉“12345”民情通反應事項16000余件,積極回應了群眾關切,有效引導了社會預期。
(六)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將代表建議的辦結率和滿意度納入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建立考核與督查聯動機制,確保代表建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有力發揮了人大代表在新區改革創新中建言獻策的作用。2019年,針對代表建議綜合性強、涉及面廣的特點,創新辦理方式,推行“開門辦案”和“全過程溝通”,有力保障了代表建議辦理更精準、更符合代表本意。2019年,高質量辦結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13件,轉辦率、辦結率、滿意率均達100%;引導代表委員參與行風監督、現身說法、關愛幫扶等活動,切實發揮了其圍繞中心助力發展的積極作用。
(七)健全制度機制,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堅持“楓橋經驗”,夯實基層基礎力量,構建社會矛盾在基層化解,社會糾紛在社區調解格局。建立健全行政復議、信訪、調解等多元化的社會矛盾調處化解機制,及時收集分析熱點、敏感、復雜矛盾糾紛信息,加強群體性、突發性事件預警監測。依法加強對影響或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網絡安全、防止校園欺凌、社會安全等方面重點問題的治理。2019年,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4%,主要刑事案件下降20.7%。二是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增強行政復議的專業性、透明度和公信力。2019年,受理行政復議1件,同比下降90%。進一步提高應訴質量,做到關口前移,成立新區行政應訴協調領導小組和行政應訴團隊,形成訴訟專題會議制度、行政應訴專報制度。同時,堅持用制度管事,加強法律服務機構考核力度,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加大溝通調解力度,2019年,以新區管委會為被告的新案件20件,同比下降67%。三是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2019年,成立勞動仲裁工作辦公室,充分發揮仲裁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落實人民調解制度,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實現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推進企事業單位、鄉鎮街道、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四是完善信訪工作制度。落實領導接訪制度,實行律師信訪值班制度,引導群眾合理解決自身訴求,督促各單位、各部門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問題,切實解決群眾利益關切。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維護信訪秩序。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引導群眾在法治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完善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2019年信訪批次和人數下降2/3。
四、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識
(一)深入開展了普法宣傳工作。積極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同時設立了憲法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軍營、進宗教場所七個主題日,細化宣傳主題,進行特色鮮明的宣傳活動并認真組織實施,在全新區掀起了“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熱潮。深入開展“法律八進”活動,下發各單位年度普法工作計劃,以重要時間節點為契機,組織新區律師及法律工作者深入園區、企業、學校開展了法律宣講進機關、進企業和進學校等“法律八進”活動。組織新區各園區,部門、單位2000余名干部職工參加了 “七五”普法憲法知識答題競賽,提升了干部職工憲法意識。2019年,共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活動60場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1萬余份,就征地拆遷、養老保障、勞資糾紛等方面解答法律咨詢1000余人次,累計在新區報、今日頭條等媒體刊發宣傳報道20余篇。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在全新區營造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二)是公共法律服務職能有效提升。全面落實“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制度,完成新區66個村(社區)“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全覆蓋。2019年,共提供各類法律咨詢1000余人次,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活動10余場次,審查合同提出法律咨詢意見15余次,幫助群眾代寫法律文書240余件。人民調解工作扎實開展,按照“成熟一個、設立一個”的原則,指導中川園區成立了蘭石家園社區、瑞玲社區、宗家梁社區等11個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了79名人民調解員,并舉辦了兩場人民調解員培訓班。2019年,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00余件,調解成功率達97%。法律援助工作穩步推進,積極與法院對接,在新區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全面推行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免于經濟審查制度,開辟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接待群眾來電來訪咨詢400余次,受理援助案件90余件,挽回農民工經濟損失60余萬元,有效維護了困難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公證服務便民高效,全面推行公證“最多跑一次”、綠色繼承、家事綜合公證法律服務等減證便民和小額繼承免費辦理措施,2019年,共辦理各類公證170余件。為進一步解決廣大群眾小額繼承難問題,簡化辦事流程,實現小額繼承公證當天辦理、快速出證,對于1000元以內的小額繼承,實行免費辦理。
(三)深入推進平安新區建設。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標本兼治、除惡務盡”的總體要求,累計偵辦涉惡案件5件83人,破獲刑事案件60起,提起公訴3件40人,判決2件22人,形成了強大震懾,匡正了社會風氣。新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得到了中央督導組和省委、省政府專項督查組的充分肯定。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建設責任,制定印發《平安新區建設責任制考評獎懲辦法》。組織開展了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行動、矛盾糾紛“大排查、早調解、護穩定、迎國慶”專項行動和命案風險防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489件,排查化解易引發命案矛盾糾紛21起。持續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以“應評盡評、全面客觀、查防并重、統籌兼顧”為要求,有效預防和化解了不穩定因素。同時,建立完善重大事項社會穩定及安全風險聯防聯控、監測預警、應急管控處置機制,切實提升了社會穩定風險預控和應急能力。
(四)不斷提升社區矯正工作水平。積極協調省廳、市局,完成了永登、皋蘭兩縣監管社區服刑人員的系統信息移交,制定下發了《蘭州新區社區矯正對象電子定位腕帶應用監管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社區矯正相關流程的通知》《全面落實“兩個八小時”制度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了社區矯正工作,目前,在冊社區服刑人員全部實行GPS手機定位,重點人員佩戴電子定位腕帶,全面落實了監管責任人,簽訂了監管責任書,實現了一人一檔一卡管理和定期排查、重大事項報告、“雙八”和請銷假制度,安置幫教工作規范有序。
五、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不足
2019年,蘭州新區法治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蘭州新區條例》需要加快出臺。《蘭州新區條例》被省人大列為立法調研項目,還未正式列為立法項目,影響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號)文件有關政策的落實,新區機構性質、人員編制、行政區劃等事項的明確,還需省上相關部門給予大力支持。二是司法基礎設施及信息化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尚未建立起司法行政指揮中心、社區矯正監管中心。三是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上還有待加強。新區司法行政、生態環境等領域執法工作起步較晚,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執法水平有較大提升空間。換證執法工作還需與省市司法部門進一步對接。
六、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
(一)積極向省人大匯報溝通,爭取盡快審議通過《蘭州新區條例》,為新區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明確新區管理機構地位、職能,劃轉行政區劃,盡快完成由經濟開發管理機構向城市管理體制的轉變;積極銜接省編辦,爭取批復設立蘭州新區園區管委會。
(二)持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構建決策公開、民主參與的制度機制,加大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力度,提高決策的專業性和科學性,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提升決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強化行政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夯實基層基礎,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理順執法體制機制,落實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行政執法網絡公示制度,加強對執法監督指導。
(四)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加大考核力度,將法治政府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確保各項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落地生根。把普法教育作為必修課,通過干部大講堂、專題班、在線平臺等形式,切實提高干部學法用法水平和能力。
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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